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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日,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山轻机(***),证券代码:00082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8号)。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
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京山轻机证券虚***陈述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上市后到2024-11-01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11-02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认定为准。(京山轻机***入口)
罗建欣律师表示: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应当认定为虚***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罗建欣律师诉讼事项提醒:(罗建欣律师专栏)
1、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2、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2.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2.3、***正反面扫描件。
3、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4、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410190316),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桥证券诉讼中心创始人、主任,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罗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证券刑事犯罪***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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