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I***)。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I***)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央行互换便利工具政策导向较强,成本预计相对可控,相比目前各项目分派率和IRR或有一定套息空间,或将推动首批已纳入证券类机构的买入热情。
(转自:REITs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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