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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月6日晚,ST旭蓝(***)(000040)公告公司收到中国***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24年5月8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5月9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判决为准)。(东旭蓝天***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复印件,证券账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要打印出库存股)。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标签: #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