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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代理投资者***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鹏欣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490证券简称:鹏欣***(***))证券虚***陈述案索赔时效仅剩四个月,目前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1年12月24日,鹏欣***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法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券虚***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公开报道显示,此前上海市高级人民***对鹏欣***示范性案例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维持原判,鹏欣***向股民赔偿损失5,215.22元,四位高管在1%-5%不等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已履行生效判决并支付全额赔偿。
鹏欣***2023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日,公司陆续收到***裁定原告撤诉文书32案,判决驳回全部诉请 3 案,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1案,完成诉前调解案件61案,公司无须赔偿21案,已完成***民事调解1案。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买入鹏欣***股票,并在2019年4月24日收盘时仍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认定为准。(鹏欣******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9年3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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