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多年财务核算不准确收警示函,投资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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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方股份,证券代码:600100)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梁武全***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7号)。经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1、财务核算不准确。一是投资收益核算存在跨期问题,导致 2018 年至 2023 年相关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二是个别项目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不当,导 致 2022 年开发支出、存货核算不准确。三是部分***购业务存在预付账款、应 付账款同时挂账情况,导致 2020 年至 2023 年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及相应资 产减值损失核算不准确。四是个别逾期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不连续,导致 2020 年至 2022 年相应坏账准备核算不准确。五是 2021 年个别子公司未严格执行 减值相关会计政策,漏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同方股份多年财务核算不准确收警示函,投资索赔征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预付土地款事项相关会计核算科目归集不当, 导致2020年、2021年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披露不准确。二是2021年、2022 年长期应收款相关坏账计提政策披露不准确。三是重要联营企业报表中 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披露错误。四是2019年、2021年部分参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影响有关核算数据和披露不准确。

  3.同方股份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无形 资产、开发支出等科目减值迹象及减值测试评估异常情形关注不够,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各类内部控制有待加强;二是同类型存货***用不同的存货跌价计提方式;三是未充分考虑“迁徙率”等预期损失模型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计提减值间的差异影响;四是部分子公司合同资产未按公司减值相关政策准确划分账龄组合。

  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同方股份证券虚***陈述案目前正在有序推进,索赔条件暂定为:2019-04-26到2024-06-28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6-29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认定为准。(同方股份***入口)

  罗建欣律师表示:(罗建欣律师专栏)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应当认定为虚***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罗建欣律师诉讼事项提醒:

  1、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2、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2.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2.3、***正反面扫描件。

  3、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4、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410190316),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桥证券诉讼中心创始人、主任,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罗律师执业二十余年,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证券刑事犯罪***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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