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拒付赝品拍卖款遭***,拍卖公司曾承诺藏品保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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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张先生在石家庄盛世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的邀请下,参与了一次艺术品拍卖活动。拍卖前,张先生对藏品的真伪表示了关切,赵某承诺藏品保真,并同意张先生在鉴定为真品后再支付款项。

 

  拍卖结束后,张先生在对藏品进行鉴定时发现,其中6幅画作均为仿作或赝品。张先生随即要求退还这些拍品,并拒绝支付拍卖款。然而,盛世东方公司对此不予同意,并将张先生告上法庭。

  今年3月18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张先生未能对赵某的“保真”承诺进行合理审查,且该承诺与《拍卖规则》中的免责条款相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规则》,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张先生被判决需支付拍卖款及佣金238万元及其他费用。

男子因拒付赝品拍卖款遭起诉,拍卖公司曾承诺藏品保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对于一审判决,张先生表示不服,并已经向***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张先生的上诉结果尚未可知。

  此***引发了关于艺术品拍卖行业保真承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中,真伪鉴定的复杂性以及拍卖规则的约束,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张先生的案例提醒着所有参与艺术品拍卖的消费者,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拍卖过程中的每一项承诺和规则。同时,也呼吁拍卖行业加强对藏品真伪的把关,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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