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1日丨卡姆丹克太阳能(000591)(00712.HK)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获悉,已收到破产管理署发出的两份信函(“该等信函”),当中表明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向香港高等***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呈请”)。根据该等信函,呈请定于2024年7月24日进行聆讯。截至本公布日期,公司尚未接获且尚未获送达呈请。
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公司于清盘开始(即提出呈请当日,“开始日期”)后的任何财产的处置(包括依法权产),以及公司股份的任何转让或公司成员地位的任何变更,除非***另有命令,否则均属无效。倘呈请其后被撤销或驳回,或清盘令被永久搁置,则于开始日期或的后作出的任何处置均不会受到影响。
公司一直积极与Putana Limited(“Putana”)沟通,并相信呈请乃Putana针对公司提出。公司亦一直积极与Putana磋商和解方案。鉴于一名由公司引入的投资者已就和解提供并愿意进一步提供财务支援,公司有信心与Putana达成和解。公司将进一步寻求法律意见,并***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鉴于呈请,公司可能会因应进展情况以及与Putana的磋商情况而考虑是否有必要在稍后阶段向香港高等***申请认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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