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4年第6期)显示,该局近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酒类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甜蜜素。
其中,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七寶山酒(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2023/9/13、500ml/瓶(酒精度:50%vol)、商标:七宝山],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0.000828g/kg,而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甜蜜素。
上述通告附件《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备注栏披露,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上述通告附件《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称,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也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与配制酒交叉污染,还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把控不严。
***息显示,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七宝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57年(原上高县酿酒厂),坐落在锦江中游,是江西省酿酒行业重点企业、全省16家名牌企业。
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通告显示,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数次因甜蜜素不合格问题被通报。其中,2019年12月18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由旺中旺百货有限公司北西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七宝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2020年8月1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由江西七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七宝古窖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通告还显示,标称江西桔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子固”江西大曲(浓香型白酒)(125ml/瓶,酒精度:50%vol,生产日期:2015/9/8),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上述通告还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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