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CITANE(00***3)公布,于2024年4月8日(交易时段后),LOG知会董事会(其中包括)LOG拟根据股份要约就所有要约股份作出确实有条件自愿全面要约,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3就所有奖励(即已归属购股权要约及流动性安排)作出适当安排。
根据初步公告,LOG保留提供股份选择(如初步公告所述)作为股份要约额外结算方式(于初步公告称为“潜在股份选择要约”)的权利,而倘行使此权利,则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作出新公告。于2024年6月17日,LOG知会董事会LOG拟行使此权利。就此而言,LOG已成立一家新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即要约人),借以根据股份选择提出该等要约及发行存续股份。J.P. Morgan将代表要约人就所有要约股份向少数股东提出股份要约,以换取每股要约股份现金34.00港元或每股要约股份10股存续股份。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4年6月17日下午一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为 LOG的全资附属公司,LOG于要约人、该公司及其他行业(其中包括零售、消费品以及酒店及度***村)的公司中持有权益。要约人由Reinold Geiger 先生最终控制。LOG于股份要约前一直并将于股份要约后继续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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