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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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兆丰股份公告,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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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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