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估值双助力,价值ETF(510030)尾盘拉升,收复5日线!机构: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上行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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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6月7日),高股息出手护盘,叠加地产板块走强,带动聚焦“高股息+低估值”大盘蓝筹股的180价值指数上扬。跟踪180价值指数的价值ETF(510030)盘中场内价格最高涨0.69%,后有所回落,尾盘再度拉升,收涨0.58%,收复5日线。

基本面、估值双助力,价值ETF(510030)尾盘拉升,收复5日线!机构: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上行区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成份股方面,部分航运、银行、地产股涨势喜人。招商轮船强势收涨3.45%、交通银行收涨2.51%,中远海控、保利发展等多股收涨超1%。下跌方面,光伏表现不佳,大全能源收跌3.48%,通威股份收跌1.63%,拖累板块走势。

  近期国内外利好不断,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基本面向好趋势进一步明朗。

  全球宽松周期开启

  自加拿大官宣降息后,欧洲央行也紧跟其后宣布降息,将主要再融资利率下调至4.25%,关键存款利率下调至3.75%,值得注意的是,此为欧洲央行2019年9月以来首次降息。

  本周三(6月5日),美国公布最新就业市场数据。美国5月ADP就业人数增加15.2万人,为三个月来最低水平,大幅低于预期的17.5万人,前值19.2万人。数据发布后,10年期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下滑,创逾2个月新低。市场对于美联储的降息预期也有所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成份股均为大盘蓝筹股,且覆盖金融、基建、能源等国民经济核心板块;此外,其权重股大多为北向资金重仓股,或将较大程度获益于全球宽松周期开启所带来的外需回暖以及海外资金流入。

  楼市明显升温

  “517”新政后,多地陆续出台了重磅楼市***政策,分析人士指出,新政落地后,一线城市市场情绪明显回暖,北京、上海、深圳5月以来二手房成交规模保持高位,维持温和修复态势。

  部分业内人士对6月地产市场走势持乐观态度。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各地政策细则落地时间不长,政策效应有待进一步释放;另一方面,6月恰逢房企年中冲刺节点,营销力度势必有所加强。

  数据显示,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成份股中包含保利发展、新城控股等房企,同时涵盖建材、建筑、***等多个地产连相关板块,有望随着地产板块的复苏迎来新一轮行情。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前,180价值指数成份股从基本面来看具有一定潜力。从估值层面来看,180价值指数当前亦具有不错的吸引力。Wind数据显示,截至昨日收盘,180价值指数市净率为0.82倍,位于近10年24.9%分位点的低位,中长期配置性价比突显。

  展望后市,光大证券表示,一季报之后,分析师对A股的盈利预期有望迎来超季节性的上修,这或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市场上行的重要动力。在市场行情演绎的节奏方面,政策出台前后可能会是市场迎来上涨的关键时间点,尤其是地产链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或将推动市场迎来新一轮上行区间。

  交银国际认为,目前支持高股息策略的内外部环境仍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房地产行业支持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需求,强化经济增长预期,改善金融行业资产质量。在兼顾高股息目标的同时,建议适度增配业绩具有一定弹性的标的。

  价值投资,选择“价值”!价值ETF(510030)紧密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以上证180指数为样本空间,从中选取价值因子评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覆盖26只“中字头”个股!上证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均为“低估值+高股息”大盘蓝筹股,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板块龙头股,以及基建、***等板块龙头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动行情中具有较好的防御属性。

  本文图片、数据来源于Wind、沪深***、华宝基金等,截至2024.6.7。风险提示:价值ETF被动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2.6.28,发布日期为2009.1.9。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价值ETF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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