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牵头 银行代销私募基金相关规定即将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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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一线6月7日消息,近日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将修订商业银行代销私募投资基金相关规定,涉及“不得代理销售私募投资基金或通过借道其他持牌金融产品的方式变相代理销售私募投资基金”等内容,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对此,知情人士对金融一线表示,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昨日牵头与各大商业银行做了沟通,银行积极反馈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初稿,预计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此番修订的原因,该人士称,一是鉴于近年存在不少私募跑路爆雷***发生;二是原银监会曾于2016年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距今已有八年时间未再修订;三是国务院2023年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不得委托他人募集资金,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为金融监管总局修订相关通知提供了理论基础。

  某银行资管负责人也对金融一线表示,之前确实有出现风险的私募机构曾通过借道其他持牌金融产品的方式与银行合作。某知名量化私募创始人也指出,近期私募基金风险暴露较多,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出手在所难免,并表示期待公开征集意见,希望参与沟通的银行向总局充分反馈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牵头 银行代销私募基金相关规定即将重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董事长聂俊峰对金融一线表示,商业银行私人银行部门代销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始于2008年,彼时主要通过信托公司***资金信托***来实现私募的阳光化。按照2016年当时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的通知,私人银行已经不可以代销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但是基于高净值人群大类资产配置的客观需要,私人银行近年来一直通过信托券商等持牌金融机构资管通道代理销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而且能够进入银行代销范围的多为市场知名度高、管理规模大、历史业绩和品牌突出的头部私募管理人。而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因为借通道会存在着通道三层嵌套或者在企业IPO审核阶段的三类股东问题,所以一度退出了银行私人银行代销业务。

  聂俊峰认为,如果彻底封住银行代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确实会对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产生一定影响。聂俊峰分析称,高净值客户对私募证券基金的的需求就会外溢到券商、期货和第三方销售平台――这些属于***监管体系下的持牌机构无需通道即可直接代销私募证券基金。从金融资产管理产品的特性来看,公募基金追求的是相对收益,投资范围和业绩风格有其局限性。量化对冲、量化选股、管理商品期货等策略目前公募基金由于监管投资比例与范围的限制无法覆盖,而私人银行与高净值人群,由于资产体量的原因必然存在着上述策略的投资与配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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