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58,股票简称:银座股份)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银座商城”)因租赁合同***被泰安市饮料食品厂和泰安金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原告要求泰安银座商城支付自2008年4月28日至2019年11月7日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设备维修费共计30,004,342.46元及利息20,024,760.3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该案件目前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泰安市岱岳区人民***已受理此案。银座股份表示,由于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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