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600109)虚增收入84亿!面临股民索赔

tamoadmin 0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5月31日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四年虚增收入超86亿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拟对锦州港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9年4月17日-2023年1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锦州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31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决定对公司立案。近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9号),经查,锦州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多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4月17日-2023年1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锦州港(600109)虚增收入84亿!面临股民索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锦州港被***预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条件:(锦州港***入口)

  锦州港:于2019年4月17日-2023年11月1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1月1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

标签: #索赔

上一篇快讯:硅铁主力合约日内触及跌停

下一篇当前文章已是最新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