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9日丨民生银行(01988.HK)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龚志坚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371号),核准龚志坚担任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龚志坚自2024年5月27日起就任业务总监,不再继续履行职工监事和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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