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维康药业(300878.SZ)收到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86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婷、财务总监王静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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